關于長江大學普通本??茖W生畢業規定的解釋 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實施辦法》(教體藝[2002]12號)、《湖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鄂教體藝[2003]28號)文件精神和《長江大學普通本??茖W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長大校發[2005]199號)的規定,現對長江大學普通本專科學生畢業規定解釋如下: 一、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彈性學制年限內修滿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最低學分,每學年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合格,準予畢業;測試成績不合格者,按結業處理。 二、因病或殘疾學生,可提交免予執行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申請,經醫生證明,體育學院核準后,可以免予執行。 三、上述解釋從2003級開始執行。 招生與注冊處 200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