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南環路1號 電話:0716-8060650
發布時間:2019-09-25 12:54:53閱讀次數:
學院各班級: 為做好我院普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認真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省殘聯制定了《湖北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鄂教助[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定工作 學院應成立學院評議認定工作組、年級(或專業)評議認定小組、班級評議認定工作小組,其中年級(或專業)評議認定小組學生代表一般不少于年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學院范圍內公示。 二、嚴格執行認定標準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分:一般困難、困難和特別困難等3檔。一年級認定比例≥25%,二、三年級認定比例≥35%,畢業年級認定比例≥20%. 1.一般困難學生:是指家庭主要成員有一定勞動能力,有少量經濟來源,但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雖能支付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但學生生活消費水平低、生活困難的。 2.困難學生:是指家居農村貧困地區,家庭主要成員年老體弱等原因導致經濟負擔過重勞動力低下,經濟來源少;家居城鎮,父母雙方(或一方)下崗,無固定經濟來源,家庭經濟非常困難的學生,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3.特別困難學生:是指符合《認定辦法》第七條的學生,即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及重點優撫對象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造成生活困難的學生,其他在校學習、生活基本支出存在困難的學生。 三、嚴格履行認定程序 (一)學生申請: 1.填寫紙質版附件1 湖北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認定表(自行打印)——交給班長 2.填寫電子版附件2 2019-2020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錄入表——發給班長匯總 3.提交紙質版申請書(內容手寫或打印均可)——交給班長 申請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1)申請人基本信息(姓名、年級、專業、班級、學號、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民族、籍貫、家庭詳細住址) 2)家庭成員信息(人口數、成員姓名、年齡、與申請人關系、工作或學習單位、工作內容、經濟收入。是否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否五保戶、是否農村低保家庭、是否是農村低收入家庭等) 3)家庭經濟困難原因(家庭主要勞動力情況、家庭成員和申請人本人身體健康狀況、子女上學及老人贍養情況、家庭突發情況等) 4)申請人在校學習生活狀況(每月生活費、消費支出情況、學費欠繳情況、室友關系處理情況、班級活動參與情況) ※特別說明:請注意申請書寫作格式與規范,內容詳實,不弄虛作假,手寫版要求字跡工整,打印版要求排版整齊。 首次申請的學生,如果屬于以下四種情況中的任意一種情況,請盡可能提供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具體四種情況如下: (1)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 (2) 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及重點優撫對象子女; (3)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 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造成生活困難的學生; (4)其他在校學習、生活基本支出存在困難的學生。 (二).民主評議。班級、年級(或專業)評議認定小組進行民主評議,填寫《班級貧困認定民主評議記錄單》(附件4)。 (三).公示審批。學院評議認定工作組進行初審,初步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困難程度,并在本學院范圍內公示3天。學生資助中心將復審結果報送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將審批確定的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5天。 四、工作要求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學生資助的基礎性工作,各班級要高度重視,確保認定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在每學年內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至少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深入班級調查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將嚴肅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2.認真做好特殊困難群體學生摸排與政策解讀工作,按上級要求落實資助政策。 3.請各班級資助負責人于10月10日17:00前完成電子版材料報送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紙質材料報送工作,東區交至11#207,西區交至學生服務中心220,逾期作棄權處理。 請各年級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 年級 指定郵箱 19級 [email protected] 18級 [email protected] 17級 [email protected] 16級 [email protected] 各班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 1)已認定學生自述申請書——紙質 2)首次申請學生家庭困難證明材料復印件——紙質 3)已認定學生附件一《湖北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紙質 4)附件二2019-2020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錄入表——電子版 5) 附件三2019-2020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排序匯總表——電子版, 6)附件四《班級貧困認定民主評議記錄單》——紙質 注意:今年湖北省啟用了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本專科生子系統,各班級要按時報送附件二和附件三,請對照說明錄入檢查并更正,保證學校如期完成系統錄入工作。 備注:如有疑問參見《國家資助政策之各類獎助學金解讀》 聯系人:王娜 電話:0716-8060876 beat365學生事務辦公室 2019年9月25日
學院各班級:
為做好我院普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認真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省殘聯制定了《湖北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鄂教助[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定工作
學院應成立學院評議認定工作組、年級(或專業)評議認定小組、班級評議認定工作小組,其中年級(或專業)評議認定小組學生代表一般不少于年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學院范圍內公示。
二、嚴格執行認定標準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分:一般困難、困難和特別困難等3檔。一年級認定比例≥25%,二、三年級認定比例≥35%,畢業年級認定比例≥20%.
1.一般困難學生:是指家庭主要成員有一定勞動能力,有少量經濟來源,但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雖能支付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但學生生活消費水平低、生活困難的。
2.困難學生:是指家居農村貧困地區,家庭主要成員年老體弱等原因導致經濟負擔過重勞動力低下,經濟來源少;家居城鎮,父母雙方(或一方)下崗,無固定經濟來源,家庭經濟非常困難的學生,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3.特別困難學生:是指符合《認定辦法》第七條的學生,即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及重點優撫對象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造成生活困難的學生,其他在校學習、生活基本支出存在困難的學生。
三、嚴格履行認定程序
(一)學生申請:
1.填寫紙質版附件1 湖北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認定表(自行打印)——交給班長
2.填寫電子版附件2 2019-2020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錄入表——發給班長匯總
3.提交紙質版申請書(內容手寫或打印均可)——交給班長
申請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1)申請人基本信息(姓名、年級、專業、班級、學號、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民族、籍貫、家庭詳細住址)
2)家庭成員信息(人口數、成員姓名、年齡、與申請人關系、工作或學習單位、工作內容、經濟收入。是否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否五保戶、是否農村低保家庭、是否是農村低收入家庭等)
3)家庭經濟困難原因(家庭主要勞動力情況、家庭成員和申請人本人身體健康狀況、子女上學及老人贍養情況、家庭突發情況等)
4)申請人在校學習生活狀況(每月生活費、消費支出情況、學費欠繳情況、室友關系處理情況、班級活動參與情況)
※特別說明:請注意申請書寫作格式與規范,內容詳實,不弄虛作假,手寫版要求字跡工整,打印版要求排版整齊。
首次申請的學生,如果屬于以下四種情況中的任意一種情況,請盡可能提供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具體四種情況如下:
(1)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
(2) 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及重點優撫對象子女;
(3)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 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造成生活困難的學生;
(4)其他在校學習、生活基本支出存在困難的學生。
(二).民主評議。班級、年級(或專業)評議認定小組進行民主評議,填寫《班級貧困認定民主評議記錄單》(附件4)。
(三).公示審批。學院評議認定工作組進行初審,初步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困難程度,并在本學院范圍內公示3天。學生資助中心將復審結果報送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將審批確定的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5天。
四、工作要求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學生資助的基礎性工作,各班級要高度重視,確保認定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在每學年內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至少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深入班級調查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將嚴肅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2.認真做好特殊困難群體學生摸排與政策解讀工作,按上級要求落實資助政策。
3.請各班級資助負責人于10月10日17:00前完成電子版材料報送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紙質材料報送工作,東區交至11#207,西區交至學生服務中心220,逾期作棄權處理。
請各年級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
年級
指定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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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級
17級
16級
各班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
1)已認定學生自述申請書——紙質
2)首次申請學生家庭困難證明材料復印件——紙質
3)已認定學生附件一《湖北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紙質
4)附件二2019-2020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錄入表——電子版
5) 附件三2019-2020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排序匯總表——電子版,
6)附件四《班級貧困認定民主評議記錄單》——紙質
注意:今年湖北省啟用了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本專科生子系統,各班級要按時報送附件二和附件三,請對照說明錄入檢查并更正,保證學校如期完成系統錄入工作。
備注:如有疑問參見《國家資助政策之各類獎助學金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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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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