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屆全體畢業生:
為貫徹落實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明確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人社發〔2020〕44號)文件精神,根據荊州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和學校相關要求,現將我院 2021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對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以及屬于社會孤兒、烈屬、殘疾人的2021屆本科和碩士畢業生。
二、發放原則和標準
(一)補貼發放原則。堅持自愿申請、統一申報、屬地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
(二)補貼發放標準。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荊州最低工資標準的80%核發,今年為1104元/人。
三、申請發放程序
(一)畢業生申請并提交材料
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9月24日前自愿向院學生事務辦公室11棟209室(郭先哲老師)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①城鄉低保(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需要提供低保證(殘疾人證)正反面復印件;
②社會孤兒畢業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③烈屬畢業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④殘疾人畢業生需提供殘疾人證正反面復印件;
⑤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需提供貸款合同復印件(盡量提供近兩年的貸款合同,貸款已還清的學生不能申報此類別);
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需要提供鎮或者街道辦事處扶貧辦從全國扶貧開發系統中打印的建檔立卡截圖并加蓋扶貧辦公章。建檔立卡家庭如果已經脫貧的,不享受補貼,不必申報。(提供扶貧手冊無效,必須是扶貧辦從系統中打印出來的,能證明家庭及家庭成員還未脫貧的界面截圖,扶貧辦加蓋公章同時應說明“該家庭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尚未脫貧,注明日期”。)
如果申請人屬于多種類別的,只需提供一類證明材料。
(二)學院審核
學院對申請人員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上報材料至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三)學校審核
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對符合發放條件的畢業生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員名單及申請材料報送荊州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四)資金撥付
荊州市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辦理資金發放手續。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員提交的材料應嚴格按照1-6順序,左上角訂書機裝訂好;
(二)申請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二)銀行卡必須是“湖北農業銀行”的銀行卡;省內各湖北農業銀行網點均可辦理;
(三)凡在校期間享受過求職補貼的學生,此次不得申請。
聯系人:楊老師 郭老師 聯系電話:0716-8060923
附件: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beat365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