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各班級:
為了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長江大學普通本科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2017]179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經學生工作處和長江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研究決定,現將2019年華臻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標準及指標
2500元/年·人 共 10個指標。
二、獎勵對象:
大二及以上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上一學年不在我院就讀(特指留級轉專業、退伍)的學生不能申請當年長江大學獎學金,只能申請國家助學金;
三、評選條件:
具體評選條件見附件二:我院華臻獎學金評選辦法
四、評選程序
1.學生申請:學院將本次獎學金評選通知精神傳達到學生,組織學生本人申請,學生填寫申請表格(申請表見附件一),A4正反打印,不得改變原表樣式,內容可以打印,但簽名部分必須手寫。申請學生務必于11月15日17:00前將紙質材料(申請表和相關支撐材料復印件)交到11棟宿舍樓207辦公室;
2.華臻獎學金實行綜合測評,不需要答辯,具體綜合測評計算方式見附件二;
3.初選公示:學院將初評結果在網頁、公告欄等各種公開場合予以公示2-3天,接受學生監督,公示無異議后將結果報學生資助中心,學校將最后結果在全校公示3天,接受學生監督。
beat365
2019年11月14日